4月3日上午,常州中院研究室召开部门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全省法院重要司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开展了深入的讨论。大家一致表示,虽然根据中院党组安排,研究室要承担专项检查办公室的大量组织协调和报告汇总等工作,但这项工作是全市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大家一定会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专项检查工作中去,并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检查任务。 一是要首先做好本部门制度落实的自查和抽查工作。要围绕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按照实事求是和客观准确的原则,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本部门的自查、抽查工作。 二是要完成研究室牵头或参与的重要司法管理制度的组织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好牵头责任,做好工作安排,完成好有关检查、督查和报告起草、汇总工作。 三是要认真负责地完成专项检查办公室的工作。院党组将专项检查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放在研究室,是对研究室工作的信任和鞭策。专项检查办公室的工作就是研究室每位同志的工作,要通过相对专人负责、全室共同协作,优质高效地完成专项检查办公室的工作。 四是要在完成好专项检查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好其他各项工作。今年研究室承担的工作任务比较繁重,要切实将专项检查活动与研究室自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协调配合、统筹安排,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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