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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法院三项机制力推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发布日期:2007-04-03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武进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力度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商业贿赂犯罪,取得明显成效.2006年,共审结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件10人,今年1-2月份已审结此类案件5件5人,同比增长400%。
    一、建立健全督查研究机制,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坚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放在审判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成立了以一把手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督查与综合协调。二是加强调查研究。组织法官对商业贿赂涉及的各领域专业知识进行系统学习,对商业贿赂犯罪多发领域的犯罪形式和作案手段等进行重点研究,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审判规律,突出打击重点。三是充实办案力量。坚持把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抽调1名刑庭副庭长和2名刑事审判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专门负责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审理,确保此类案件的办案效率和审判质量。
    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分子
    紧紧围绕治理商业贿赂“抓得住、抓得紧、抓得实”的工作方针,全面提升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坚持快立快审。对检察院起诉来院的案件做到当天审查、当天立案、当天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严格审限管理,对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实行院、庭长督办制度,确保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无一件超审限。二是坚持质量第一。从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加强审查与认定,要求每个案件都有公诉机关出具的案发经过、行贿人证言笔录、证人证言笔录等证据予以证实。对于假借劳务费、咨询费、提成奖励等名义,以及为了规避法律用给付技术费、入股分红等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新手法实施商业贿赂的,在办案中及时研究法律适用、证据规则等问题,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确保案件办成铁案。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商业贿赂案件的质量评查力度,真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严把案件质量关。三是坚持宽严相济。切实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准确区分正常商业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商业贿赂违纪违规行为、商业贿赂一般违法行为与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的界限,把握好从轻、减轻与免予处罚的尺度。在审结的5件案件中,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1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8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2人,判处有期徒刑缓刑2人,依法没收财产价值人民币98万余元。
    三、建立健全立体防控机制,全面提升综合治理水平
    在加大力度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同时,注重打防结合,建立健全预防商业贿赂犯罪的综合治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横向联系。保持与公安、检察机关的经常沟通和密切联系,加强工作衔接,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关措施,提高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进一步规范动态管理。做好涉及商业贿赂案件相关情况的汇总分析,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定期向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汇报案件查处情况。三是进一步抓好法制宣传。选择商业贿赂犯罪多发的领域,与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一起联合开展综合治理系列活动。今年1月份,组织江苏武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共100余人,来院旁听了该商业银行原科技信息部总经理马旭平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庭审,扩大了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四是进一步落实自身防控措施。在严惩商业贿赂犯罪的同时,对法院系统内部可能涉及商业贿赂的领域认真自查自纠,全面查找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坚决杜绝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