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进法院在积极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找准审判工作为建设新农村服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为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利益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一、不断深化司法理念,自觉服务工作大局
作为农村基层法院,武进法院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这一工作大局,整合利用好有限的审判资源,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理念转化为一系列服务“三农”的举措。一是思想高度重视,明确指导方针。先后召开党委会、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文件精神。大力倡导“涉农无小事”理念,把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发展,促进农业生产力进步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审判工作中能更多体现对农村地区社会公平的关注,不断提高全院干警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紧密结合实际,明确基本任务。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研究制订符合本地实际、切实可行的指导性意见,不断强化涉农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环境,推动辖区新农村建设步伐。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结合全年的工作要点和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促进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全面协调有序开展。强调凡是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无论标的大小,都要以“一心为民”为指导方针,认真耐心对待,及时妥善处理。认真总结各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二、有效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农村稳定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好各类涉农案件,保障国家各种惠农政策的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农村的社会稳定。一是认真办理农村土地承包案件。紧贴武进实际,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农村土地仲裁部门、基层组织的衔接指导,确定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土地承包和流转关系的处理方案,去年共办结农村土地承包案件48件,并积极化解了一批可能引发集访、闹访事件的矛盾纠纷。二是认真办理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针对一些私营业主欠薪逃匿、大批农民工讨要工资无着的紧急情况,按照区委的阶段性工作部署,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先后办结常州市浩洲服饰有限公司等企业因负责人欠薪逃匿而引发的案件5件,为256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88万元。三是认真办理其他涉及农村稳定的案件。精心审理涉及农村社会稳定的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2006年以来共办结三类案件2761件,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1769件、同比上升128%,占全部民事收案的40%。针对省法院关于交通事故案件的审判要求有几次变化,该院均在第一时间认真研究,提供对策,实行专题调研、专门指导、专人审判,使交通事故案件得到了及时妥善的处理。
三、切实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彰显司法效能
适应新农村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完善有效解决纠纷机制,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效能。一是继续强化诉讼调解。不断创新调解方法,积极探索电话调解、短信调解、上门调解等有效途径;不断规范调解程序,形成庭前、庭中、庭后等一整套完善的配套工作机制;不断强化调解效果,调动一切有利条件和机会,鼓励法官不遗余力开展调解,促使当事人心悦诚服接受调解。去年民商事案件调解(含撤诉)结案3257件,调撤率达54.93%。二是继续推进诉调对接。通过选派调解联络员、举办业务培训班、开展“审务进社区,调解进乡村”等形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各镇人民调解中心的相互协调,积极构建多元化的农村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以委托调解、协助调解、邀请调解等方式妥善处理涉及财产权属、损害赔偿等疑难纠纷133件。三是继续完善便民举措。开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扩大涉农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加快办案节奏,减轻农民诉累。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举措、推进执行改革,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妥善处理好事关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执行案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2006年对涉农案件中的贫困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15.8万元。
四、大力加强基础建设,积极营造和谐氛围
切实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功能,努力夯实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一是加大法庭建设的力度。经过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人民法庭的规模化、规范化建设得到全面推进,法庭的基础设施、物质装备和信息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现辖的四个法庭均配备2-3辆警用汽车,每个法庭均按“2台传真机、3台速录机、人手1台以上电脑”的标准配备现代化办公用品。各法庭全部实现与院部、市中院、省高院的三级联网,并在全市率先实现网上远程立案、网上电子签章,为服务新农村建设奠定扎实基础。二是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切实加强对法庭工作的指导、协调,紧紧抓住各项管理措施不放松,切实把法庭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在院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四个人民法庭先后建立8个固定巡回审判点,实行就地审理、即时调解;积极推行“假日法庭”、“上门立案”等便民诉讼方式,实现预约立案、预约开庭;切实强化法庭执行功能,建立完善“快速反映、长效跟进”的法庭执行机制。2006年,两个法庭先后被确认为省、市“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三是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充分发挥审判工作规范、引导作用,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工作。针对农村特点,采取易为农民接受的宣传方式,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村”等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选择典型案例,组织当地群众旁听,让农民知道官司赢的理由,输的原因,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对一些居高不下的农村纠纷类型,认真分析成因、研究对策,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倡导健康文明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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