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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北(高新)区法院积极推进司法审判和司法政务管理工作改革
发布日期:2007-02-09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为了进一步深化法院司法改革,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高效的司法审判和司法政务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司法管理工作水平,常州市新北(高新)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精神和省高院、市中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二五”改革纲要的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进司法审判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工作改革。
    一是紧紧抓住一条主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法院各项改革应当以有效加强审判中心工作为主要目标,各项工作都要围绕审判中心工作来进行,要以有利于促进和保障审判中心工作的开展为标准,改革和完善司法审判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制度,为人民法院更好地履行审判工作职责提供充分有效的支持和服务。
    二是合理调整相应内设机构。一整合办公室和司法行政装备科职能。为了积极探索司法政务集中化、专门化的管理新模式,该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司法行政事务管理部门的职权,对办公室和司法行政装备科机构职能和人员进行整合,将司法行政装备科的职能划入办公室(保留司法行政装备科机构),整合后的办公室为专门的司法政务管理机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行政事务管理集中化和人员调配使用统一化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成(设)立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为了切实加强审判综合调研工作,更好地进行审判工作规律的研究总结,成立研究室,同时按照省法院有关建立健全审判管理组织机构的有关文件精神,在研究室内增挂审判管理办公室牌子,对审判管理工作进行科学规范的指导和总结。
    三是科学配置相关工作职能。根据参与政务、处理事务的原则,整合后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院领导协调、处理政务工作;办理各类务会;督办有关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交办事项;人大代表联络、负责档案、收发、文印、机要保密等工作,同时,承担司法行政装备科相应工作职能。通过这样的职能调整,逐步建立起权力配置合理、责任划分明确、职能基本对口、运转统一协调、保障有力高效的司法政务管理新机制。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重要文稿起草;信息简报、审判案例编送;审判工作、法律政策问题调研;司法统计等,另外,围绕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定期对本院审执工作态势进行分析,为院领导司法审判决策提供服务;对各项工作指标进行统计、监督、检查、通报,对审判质量效率的共性问题进行收集、梳理,提出决策建议;对本院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及新鲜经验及时进行总结调研,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
    通过对机构职能科学、合理的配置,切实加强了司法审判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两个系统的建设,并逐步形成了两个系统之间的协调运行机制,提高了服务和保障审判工作的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