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电 传
苏高法政电[2006] 412号 签发人:陈宽悌
关于认真组织做好第三届江苏法院“十佳法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由省法院与新华日报社、江苏教育电视台联合组织的第三届江苏法院“十佳法官”评选活动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按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新华日报社、江苏教育电视台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江苏法院“十佳法官”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高法[2006]396号),认真及时做好“十佳法官”候选人的推报工作,切实把开展评选“十佳法官”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加强全省法院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二、要广泛动员,周密组织,积极引导广大干警及其家属热情参与、自觉关心“十佳法官”评选工作。 三、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既要重视评选结果,更要重视评选过程和评选的宣传工作。各中级法院要组织力量对本市法院推选的候选人,在省辖市及县(市)媒体进行大力宣传,以此扩大优秀法官的社会知名度,让人民群众了解全省法院“十佳法官”评选工作。 四、要重视法院系统内部“十佳法官”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当前要做好2件事: 1、由中级法院政治部牵头,协调有关技术部门,在中院局域网上建立《江苏法院“十佳法官”评选》栏目,注意及时下载省法院网站公布的“十佳法官”评选动态及候选对象事迹简介。 2、组织干警关注省媒体发布的“十佳法官”评选信息。从11月14日(星期二)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江苏教育电视台、省(市)电台等媒体将跟踪报道第三届江苏法院“十佳法官”评选活动动态。江苏教育电视台《支点》、《服务到家》栏目从今天开始将全方位的报道评选活动信息。《支点》栏目:首播每晚7:30,重播次日12:00。《服务到家》栏目:首播每晚6:00-7:00,重播23:50、次日7:20。
政 治 部
二ОО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