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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联动配合 促进“诉调对接”——常州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人民调解沟通协调会议
发布日期:2006-12-01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2006年11月24日,常州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了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这次联席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开展“诉调对接”、建立“大调解”机制以来取得的经验和成绩,针对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不足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整合调解资源,提高调解效率,努力将人民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向更广、更深层次推进。中院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市司法局副局长均到会并作讲话。
   各基层法院民一庭庭长和各辖市、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作了“一对一”的交流发言,通报了今年以来受理案件、大调解工作的各项情况,认真分析了各类型案件呈现的不同特点,总结了处理不同类型案件所采取的针对性做法,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会上,市中院陈少宝副院长对当前的“大调解”工作予以了充分的肯定,也指出了不足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诉调对接”工作作了具体要求。一是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从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把握全局。各法院要积极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去,一如既往地重视这项工作。二是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务求取得实效。院、庭长要带头,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分析原因,寻求好的解决途径;多渠道设立工作平台,经常互动,加强沟通。三是要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工作进一步衔接好,不断整合资源,努力做到齐抓共管、质效并重,不断提高诉讼调解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市司法局于忠英副局长指出:一是要继续将“大调解”机制运作好,做到指导思想一致、职责明确,分工不分家,紧密配合。二是要把“诉调对接”向更深层次发展,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积极摸索“诉前调解”经验,创建调解平台,建议在区法院试点设立调解委员会,聘请老法官、老检察官进行调解;在案件审理中,依法维护人民调解协议的威信,做好“诉中调解”;诉讼结束后仍要做好思想工作、疏导工作,将“诉后调解”落到实处。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