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法院及时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积极参与新一轮平安江苏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六项措施,积极参与新一轮平安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创建组织领导。将平安创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召开会议,加强沟通协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领导共同抓的格局,把平安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构建诉调对接网络。指派职业法官分别担任辖区各街道调处中心的人民调解指导员、公安交警事故处理部门和区工会组织的联络员,负责对各调解组织调解人员的业务指导。从各街道调处中心、区总工会、市、区公安交警部门选聘23名特邀调解员。定期或不定期为基层调解组织培训调解员,已举办各类讲座12场次,参训人员达2000多人次。通过个案指导、邀请旁听、参与调解、法律咨询等形式为街道、企业、社区、交警事故处理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三是规范涉少案件流程。由少年庭统一受理未成年人犯罪、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和涉及少年民事、行政权益保护的案件。率先制定实施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流程规则》和《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流程规则》,注重审理范围的广泛性、审判方式的针对性、诉讼程序的灵活性、司法保护的实效性。加强同公安、检察、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在街道、社区、区属中学设立涉少案件联络员,构建维权网络,形成维护青少年权益、帮教失足少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合力。 四是健全司法救助体系。设立执行和少年案件司法救助基金,明确救助专项资金的来源、适用对象、标准和程序,确保因涉及权利人基本生活保障而确实无法执行到位的案件得到妥善处理,确保少年保护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打得起官司,确保每一个提起给付之诉的未成年人获得必要的生活、教育、医疗费用。 五是畅通涉诉信访渠道。研究出台了《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制、初信初访责任制、院庭长预约接待制、重点案件重点人员专人负责制、重点案件信访听证制、重大事访档案管理制、重大信访合办制、信访动态分析制八项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访管理,畅通便民、利民、安民渠道,维护社会稳定。 六是开展法治共建活动。在辖区各街道建立协助执行协调小组,在各村、社区建立协助执行工作小组,聘请了68位协助执行信息员。在街道成立了全市首家妇女儿童法律保障学校及三所青少年法制学校,设立了青少年维权信箱,举办了“法治朝阳”青少年辩论赛,与北环中学合作编写了青少年维权的校本课程。由法官担任村务法律指导员,推动新农村建设。
(天宁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