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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审监庭参加全国法院审监法官刑事审判培训班并迅速传达刑事审监最新精神
发布日期:2006-11-20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32  字号:〖
 

    11月8号—16号,中院审监庭和武进法院审监庭从事刑事审监业务的3名法官,参加了最高法院在河南郑州举办的全国法院审监法官刑事审判培训班。培训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中院审监庭领导顾不上疲劳,未作任何休息,立即在庭务会上向全庭同志传达贯彻了有关精神内容。首先原文传达了最高法院苏泽林副院长在培训班开学典礼上的讲话,重点指出了在刑事申诉和再审中准确把握原判“确有错误”的标准,强调要对当事人提供公平的司法救济机会,同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审结的案件必须尊重历史,充分考虑案件当时的法律、政策及背景情况,避免以现时对法律的理解代替当时对法律的理解,并作为启动再审的依据,对重大敏感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涉及重要法律适用问题等四类案件,要慎重改判,真正做到“依法纠错”;准确把握减刑假释标准,把罪犯改造表现和原判情况结合起来严格按法定条件,运用不同的刑罚变更执行措施,同时扩大假释的适用面。其次传达了当事人对民行案件一审判决未上诉,其申诉由上一级法院受理,以及省级审判组织设置变动等候最新情况。通过传达,全庭同志了解知悉到审监工作的最新信息,开拓了思路更新了某些理念,为准确掌握运用审判监督职能服务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有益的作用。

(审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