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在溧阳召开的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中院行政庭被授予第二批“全省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荣誉称号。荣誉面前,全庭同志深感振奋,这既是鼓励,更是一种鞭策,大家认识到,必须时刻用示范点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增强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意识,将规范司法行为的宣言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具体做好六方面工作,推进示范点建设。 一、进一步动员部署示范点建设工作。自被授予第二批“全省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荣誉称号后,我庭庭长第一时间组织全庭同志召开动员和分工会议,认真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制定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和措施,把创建工作摆在了全庭工作的重中之重,发动全员参与,发挥各人特长和热情,切实抓好具体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以这次创建示范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判工作,促进全市行政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示范点制度建设。对照司法规范化的建设要求,系统地整理了庭内以往所有的规章制度,形成制度汇编;同时寻找到制度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着重针对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设计和细化各项制度;同时狠抓制度的检查和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评议。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审判,以制度促进审判工作的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树立示范点的品牌形象。示范点创建活动,其根本的目的是促进审判,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树立司法机关的品牌形象。认识到这一点,我庭在庭务管理中,注重将严格规范的管理体制贯穿开庭、评议、文书制作等各个审判环节,着力提高法官审理和协调行政案件的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行政案件的裁判质量和审理效率。 四、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法院行政庭的业务指导。深化服务意识,加强与基层法院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召开庭长例会及定期庭审观摩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法院法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相互促进和提高。 五、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促进其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明确自身定位,深化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司法审查职能,坚持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违法和显失公正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撤销或纠正。对行政机关行政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监督职能。同时经常性地与行政机关联合举办调研座谈会和培训班,帮助他们解决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问题。 六、进一步推动示范点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我庭为改善示范点的外部形象,作了大量的案头工作,还前往第一批示范点的南通中院行政庭和丹阳法院行政庭学习取经,结合示范点的创建标准,制定创建计划和措施,该上墙的上墙,该公示的公示,该挂牌的挂牌。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将创建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和归纳,向上级法院和舆论媒体报送。
(行政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