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国第五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精神(以下简称“五少”会议)以及省高院《关于贯彻全国法院第五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的意见》,常州中院于日前召开了全市少年审判工作现场推进会,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市法院的青少年维权工作。 一、以少年法庭工作会议为契机,充分认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意义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是着眼未来的“希望工程”,也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会议要求全市法院必须认识到,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切实把这项事关长远、事关根本的大事抓紧抓好。青少年维权工作在法院的审判工作中不是可有可无的,不是审判工作之外的工作,而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的职能之一。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爱其人,教其心”,动之以情,诚之以规,导之以行,全力教育挽救,保障其健康成长,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治常州和平安常州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青少年维权工作结合审判工作大有可为,要围绕审判工作,创出特色和经验。 二、以机构建设为基石,不断充实青少年维权工作队伍 根据“五少”会议的要求,市中院要求各法院均要成立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或少年案件审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维权工作和少年案件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考核各部门维权工作的开展。对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要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市中院拟设立综合性的少年案件审判庭。由于目前的少年法庭审判任务比较繁重,各法院要安排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工作扎实细致的审判人员负责涉少案件的审理,在刑事(已建独立庭除外)、民事、行政、审监等业务庭和人民法庭均应设立涉少案件合议庭,在立案庭、执行庭配备涉少案件立案、执行的专门人员,形成一支精通涉少案件审判特点和规律、人员相对稳定的专业队伍,确保全市法院“全面维权”工作在人员配备上得到保障。 三、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凸显青少年维权工作特色 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不仅是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环境的精品活动,同时也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切实服务“法治常州”、“平安常州”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对于法院来说,青少年维权岗更是新时期深化少年法庭改革的最佳切入点和有效载体。到目前为止,常州市法院系统有一家国家级的维权岗,三家省级维权岗。要按照推广“整体创建,全面维权”的思路,使全市法院形成合力,司法职能作用最大程度地得到发挥。通过创建,用少年法庭的工作理念和各种新举措来指导、影响其他各项审判工作,把每个案件都办成精品,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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