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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法院紧密协作 联手化解抗法危情
发布日期:2006-10-20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10月17日,钟楼区法院在市中院法警支队和武进法院法警大队的支持下,在靖江法院的协助下,成功解决了一起案外人阻挠法院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案件。
    2006年10月13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向钟楼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许某、张某某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息,并承担因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17日上午,承办法官根据原告的申请,带领五名法警赴靖江市八圩镇被告的住所地依法对抵押物常林牌装载机一台进行了扣押。在用平板车运送挖掘机回常州途中,案外人丁某某纠集二十余人分乘数辆汽车一路追赶,在江阴长江大桥入口处截住平板车,声称被告许某已将装载机卖给自已,准备强行拖回装载机,并对保全干警和闻讯而来的大桥公安局的民警们进行围攻。
    面对紧急情况,保全干警果断采取措施,依法制止了丁某某一行人的企图,并在公安民警的协助下,将装载机停放在公安停车场内,同时对丁某某等人提出警告,不要感情冲动,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公务。但丁某某等人仍不肯罢休,将停车场团团围住,丁本人更是躺在警车前,不让干警们离开。因对方人多势众,为避免矛盾激化,法官们冷静分析现场形势后,在电话向院领导汇报要求支援的同时,赴靖江法院请求协助执行。得知保全干警受阻后,夏伟忠院长立即指派张伟明副院长亲自带队支援,同时向市中院法警支队通报了情况,请求调派警力支援。市中院法警支队得知钟楼法院财产保全受到围攻后,立即向武进法院发出了调警令,两级法院紧急抽调了9名法警赶赴现场进行支援。下午3时许,增援的干警和靖江法院协助的干警陆续赶到受阻现场,看到法院坚绝采取措施的决心后,丁某某再也没有了先前的气焰,表示愿意协商处理。下午五时,丁某某将被告张某某带到靖江法院,自愿支付了全部款项。

(钟楼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