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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委贯彻中央《决定》高度重视法院工作发展
发布日期:2006-10-19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10月13日,常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学习贯彻中央《决定》推进法院工作新发展动员大会。会上,陆洪生院长作动员报告。市委副书记于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晓霞、市人大副主任周亚喻、市政协副主席何祖大出席会议,于超、张晓霞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法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中院全体干警和各基层法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市委副书记于超对近年来全市法院工作,特别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的职能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日前,省委、省政府授予常州中院“平安江苏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充分说明法院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党委对法院工作是满意的,社会和群众对法院工作是认可的。
    于超强调,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在更高层次上实施四大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创新型城市、生态城市、文明城市,全面提升科技竞争力、产业竞争力、环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把常州建设成为产业先进、群众富裕、文化发达、城乡繁荣、人居环境优美的长三角名城的宏伟目标,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为动力,坚持把司法能力建设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力求服务大局有新思路,公正司法有新举措,法院改革有新进展,队伍建设有新作为。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决定》精神,尤其要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加强法院工作,有利于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有利于筑牢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固防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有利于深入推进平安常州、法治常州建设,保障“两个率先”的顺利实现;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服务“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要充分发挥维护稳定职能,全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毒品犯罪和网络犯罪,确保社会稳定。依法惩治金融、财税、证券、期货等领域的犯罪,以及商业贿赂、制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走私等犯罪,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二是要充分发挥调节规范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处理违背市场诚信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三是充分发挥保障权利职能,努力实现社会和谐发展。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切实落实司法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继续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让打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四是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职能,不断提升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要全面落实审务公开制度,在依法行使司法权力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教育,有效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渠道,在全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推动形成崇尚法治、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社会氛围。
    三、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抓手,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广大干警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广大法官公正高效、廉洁文明、规范司法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市中院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考察、协管力度,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提出干部任免、奖惩、调整、交流的建议,共同把好任职资格关,配合地方党委做好干部交流工作。三是要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全市法院要以最高法院在常州召开“全国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院长论坛”为契机,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作风,既积极探索,又稳步试点,扎实推进,不断巩固和完善“八项职业保障+新型审判组织+人员分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具有常州特色的模式,力争在法官职业化建设上有所作为。四是要加强司法廉政建设。要把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结合起来,把廉政教育与文化建设融合起来,不断增强干警拒腐防变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五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要自觉接受党对司法改革的领导,在党委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司法改革,重大改革事项要报经党委批准后施行。
    四、以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为根本保证,进一步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各级党委要把法院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加强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积极帮助法院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任何人、任何组织不得非法干预法院的司法活动。全市法院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司法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要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依靠党委的领导不断推进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晓霞指出,多年来,市委对法院工作一直很重视,始终把法院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这次国庆长假后的第一天,10月8日市委就专门召开常委会,听取了市中级法院和市检察院的专题汇报,认真分析研究了当前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并制定了初步解决方案。一是为缓解法院案多人少这一突出矛盾,及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诉求,市委同意市中级法院增加20名地方事业编制招录包括聘用制法官助理和司法警察的审判辅助人员。二是根据中央《决定》和省委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的政治待遇和经济收入,解决一批法院资深法官的非领导职务待遇问题。三是市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央1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法院检察院工作的19条意见》,不久将以文件形式下发。希望全市法院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为强大动力,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更加自觉地把法院工作放在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来考虑和谋划,依法公正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把法院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