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信访管理,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维护社会稳定,我院研究出台了《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八项工作机制,大力畅通信访便民、利民、安民渠道。 一、来信来访登记制 立案庭负责具体做好来信来访的登记、分流、催办、统计等工作。信访件管理人员将信访内容摘要登入《来信来访登记簿》,并填好《信访件呈阅表》,呈报院领导阅示,然后按批示转交责任人处理,统一掌握信访工作动态及个案处理情况。所有信访件的登记与报结,统一向立案庭信访室备案,做到有立案、有理案、有档案。 二、初信初访责任制 第一位接待来信来访的信访件承办人对信访件查处全程负责,实行包查清问题、包落实处理意见、包按期办结 ,并对信访事项查清、核实,对所办事项核实及处理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同时,建立审判责任与信访责任相对接的制度,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接访谁负责”,克服只接不处或推诿扯皮现象。 三、院庭长预约接待制 实行预约分类接待和随时接待相结合,强调突出院庭长接待的针对性、选择性、时效性,突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健全院庭长亲自办理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做到“每信必阅、每信必复、每访必接”,每天安排一名部门负责人值班接待。凡来访群众申请要求院长接待的,报经院长或分管院长同意,由院长或分管院长在约定的时间接待,以减少程序,提高效率。 四、重点案件重点人员专人负责制 对上级法院或党委、人大交办的案件和信访老户案件,实行专人负责制,由1名领导和1名信访专干调卷审查,负责化解矛盾。对重大、疑难涉法上访案件,做到“四定一落实”,即: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逐一落实责任,确保对象到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五、重点案件信访听证制 建立公开公正的听证程序,实行个人接访与合议接访的有机结合。对矛盾比较激烈或上级重视的案件,及时组织听证辩晰,给信访人充分说话的机会、说理的场所,降低对抗情绪。对有可能通过协调解决的上访老户,实行联席会议听证方式,邀请相关单位共同参加,面对面听取研究上访老户信访问题,能够解决的一并解决,无法立即解决的,统一答复处理口径,有效减少缠诉上访和越级上访。 六、重大事访档案管理制 建立上访老户和重点户信访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将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材料立卷存档,确保档案内容详细反映当事人信访的全过程,以便更好地对案件处理情况实施全程跟踪,催办督办。确保摸清上访老户的基本情况,以利于落实措施,加强控制。所有需要对外答复的信访件,答复结果均在信访室留存一份。 七、重大信访合办制 整合法院内部资源,建立院领导接访为重,以立案庭为主,以各个业务庭为辅的大信访格局。对于重点复杂案件不仅实行领导包案,还由有关人员共同参与处理。各职能部门通过加强联系与协调,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形成信访处理的合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一些法律没有规定的和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集体会诊,共同处理,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八、信访动态分析制 建立定期分析排查制度,对不同时期的信访形势、突出信访问题进行调研,认真排查摸底,及时理出可能上访的人员、辖区分布、上访原因及目前动态,做到心中有数,早计划、早安排,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防止矛盾激化,避免被动局面。
(天宁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