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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考评并举 质量和效率齐飞——钟楼法院深化审判管理成效斐然
发布日期:2006-09-20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以来,钟楼法院深入贯彻上级法院有关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狠抓审判管理,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1至8月,共受理各类案件3096件,审(执)结2528件,结收案比86.3%,分别同比上升13 %、15.6%和3.4%;案件改发率下降近30%,执行案件结案率和标的到位率等指标均居前列。主要做法:
    一是完善管理网络机制。整合审判管理资源,在加强审判管理部门力量的同时,指定各审判业务部门一名副职干部担任兼职质量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案件质量的自查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建立全方位的审判质效监管体系。
    二是实行院长提示、督办、表彰制度。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薄弱环节和苗头性问题以及质效不高的部门和个人,以院长名义进行提醒、督促;好的则予以表彰。
    三是实行领导评查案件制。院长、庭(局)长都担任质评小组成员,每月根据质评小组的安排,评查一定数量的案件。
    四是采取实名点评制。对质评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定期在内部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布,进行实名点评。
    五是实行审限“四级管理法”。明确审判管理部门、业务庭(局)负责人、副院长和院长对审理期限、简易程序转普遍程序及要求延长审限的审批权力,缩短案件周期,促进审判提速。
    六是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根据不同岗位设立相应的考核标准,完善“双百分”考评机制,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对每个业务部门和每一位法官的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奖金等挂钩,初步形成做多做少不一样、做好做坏不一样的管理新格局。

(钟楼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