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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老案 抓新案 促规范 奋力跻身第一方阵
发布日期:2006-09-18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溧阳法院贯彻全市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反应快 方向明 动作新 措施实

    2006年8月,在全市召开的集中清理积案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溧阳法院喜获二等奖殊荣,中院领导对该院院长武宝林、副院长陈荣林、执行局局长沈健清以及全体参战干警的出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该院今后的执行工作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和更高的要求。
    大会结束后,溧阳法院迅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精神,要求执行干警既要看到已经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坚定信心,又要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的不足,始终保持清醒,做到劲可鼓不可泄,再接再厉、统筹兼顾做好以下三项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清结老案工作。2006年上半年,该院共清出历年各类执行未结案4229件,除了列入专项清案活动范围的109件老案已全部执结外,尚有4120件老案未结。按照中院下达的每年压降15%老案的指标,溧阳法院每年的老案清理任务是618件。该院首先将4120件老案进行疏理分类,根据每件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逐一甄别:部分案件属短期内执结的,部分案件属等待时机执结的,还有部分案件属符合终结执行条件、可裁定终结执行的。随后分别列出清理计划方案,将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人。最后强调,清结老案工作量大,带来的工作压力也大,但执行干警打好硬仗完成任务的决心要更大。要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自觉摒弃厌战情绪,不能畏难而退,要迎难而上。下定决心克难攻坚是做好工作的前提,而具体付诸行动落实到位才是完成任务的保证。要继续发扬清案活动中的优良传统和有效做法,并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工作,力争完成和超额完成上级法院下达的工作任务和清案指标。
    二、加大新案的办结力度。在目前新案增幅较大、而执行压力相对沉重的情况下,该院通过挖潜向内部要警力,在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和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在最短的时间内执结案件,杜绝超执限案件,实现预设的质量效率指标,坚决不让一件新案因拖延执行、丧失执行时机而转化为新的老案。为了达到上述目标,该院及时制订了案情通报、疑难讨论、执限提醒、换人执行、发放执行救济金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并在悬赏执行、公告执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上下联动、内外联动、“执行110”内部联动等一系列举措上进行了符合农村地区法院执行工作特点的有针对性的探索。
    三、抓住执行机构争创全省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的契机,全面规范各项执行工作。该院认为,溧阳法院已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院内各职能部门更要以全省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的标准对照检查,加以规范。执行局作为溧阳法院的窗口,理当率先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有访必接、有求必应,有警必出,有难必帮,有据必查,有物必执。通过系统开展规范化建设教育,使执行干警的学习意识、公正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文明意识、高效意识、廉洁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有效克服纠正了忙不过来的消极认识和与己无关的做法,做到忙而有序、忙而不乱,并且人人参与、个个争先。
    溧阳法院通过对上级法院的会议精神的及时传达贯彻,有针对性地制订并落实了一系列符合本地区执行工作特点的制度和措施,掀开了执行工作新的一页。该院的奋斗目标是:认真组织再检查,再落实,再规范,向钟楼、天宁等兄弟法院学先进、补差距,今年扎扎实实打好基础,来年快马加鞭再上新台阶,执行工作在原有的高起点上继续推进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努力争创全省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力争跻身常州市法院系统执行工作第一方阵的先进行列。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