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院要闻 >>内容

中院审监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实推进审判监督改革工作
发布日期:2006-09-11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八月份以来,中院审监庭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理论,努力联系实际。审监庭在庭领导的统一部署下,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出发点,深入贯彻中央司法改革的精神,稳步扎实的推进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改革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养
    高素质的司法队伍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保障。审监庭按照审判监督改革中职能调整的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及时调整人员配备,包括两名基层法院遴选法官在内的一批思想素质硬、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审判人员充实到了审监庭,优化了人员结构,进一步强化了审判监督力量。二是不放松对审监人员的培养教育工作,积极鼓励与引导法官理论创新、实务创新,努力做到一专多长。为应对审判监督改革的现实需求,审监庭积极采取措施提高人员的业务素养,通过举办培训班的形式,集中全市审监人员学习探讨了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改革的有关理论与实务,加强了审监条线的业务沟通与指导,进一步提升了审监人员的专业水平,对于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产生积极作用。
    二、加强程序要求,突出工作重心
    实现程序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此次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程序。对此,审监庭强调了两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一是推行合议庭公开听证制度,二是规范驳回再审申请法律文书形式,以此增强再审程序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增加再审程序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切实落实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中“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维护司法即判力”的基本要求。同时,审监庭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方针,继续加大调解力度,加强法律释明与教育疏导工作,缓和诉讼矛盾,创造和谐环境,充分发挥申请再审程序的服判息诉功能。
    三、加强跟踪调研,重视信息反馈
   注重调查研究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优良传统。改革本质上是一项新事物逐步自我完善的过程,改革的理论也需要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审监庭在推进此次审判监督改革的工作中,加强对改革进程的跟踪调研,保证改革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一是完善反馈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做到发现新问题,迅速解决;形成新经验,及时推广。二是对定期采集、汇总的案件数、信访量、案件处理结果等方面相关数据,及时进行分析比较,评估工作实效,随时把握改革的总体进程。

(审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