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务,促进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快速发展。8月29日下午,钟楼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20名经人大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如约而至,市中院政治部庄乃文副主任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夏伟忠院长向到会的人民陪审员们介绍了钟楼法院1-8月来的各项审判工作情况,并就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了总结,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不足,提出确保一个目标,落实四项措施,实施二项考核的工作目标。确保一个目标即保证每名人民陪审员均能到岗履职,确保陪审率百分之百。落实四项措施,一是积极推行专业陪审员制度,根据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特长,确定相对固定的人民陪审员分别参加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的审理;二是对人民陪审员适当给予经济补偿,对于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所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法院酌情给予适当补贴。三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定期向市、区两级人大、上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单位进行通报。四是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每年定期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组织观摩庭审,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水平。实施二项考核,一是定期对各业务庭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及时总结经验,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二是每年定期对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考核测评,科学评估工作业绩。夏伟忠院长还对各位人民陪审员提出一个请求,希望各位人民陪审员在做好案件陪审工作的同时,担任法院的监督员,对合议庭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审判作风、队伍建设及八小时以外的情况进行监督。会上,政治处就钟楼法院拟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的补充意见》向与会的人民陪审员征求意见,陪审员们结合自已的实际情况,纷纷畅所欲言,进行了热烈讨论。 最后,市中院政治部庄副主任希望各位人民陪审员不辱使命,尽职尽责,不断探索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的新途径、新方式,为提升司法形象,优化司法环境,减少司法阻力作出自已应有的贡献。
(钟楼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