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52号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文件精神,按照最高院、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从今年3月2日起,全市两级法院统一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至6月20日,以清理六类积案为重点的清案活动已结束,全市列入清理范围的六类重点积案全部清结完毕。按照省高院和中院清案活动实施意见中的相关安排,中院两次组成考核小组,分别于6月20日前后和7月10日前后分别对全市两级法院清案活动进行了预查摸底和验收考核。中院考核小组在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十个方面的考核项目和具体内容,并对照评分标准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单位。经中院党组研究,最终确定钟楼、天宁法院为一等奖,溧阳、金坛法院为二等奖,新北、戚区、武进法院和中院执行局为三等奖,同时对全市清案活动领导机构的五个工作小组即宣传组、综合组、后勤组、实施组和监督组在清案活动中卓有成效的组织协调工作给予通报表扬。对上述考核结果中院将于近期召开全市清案活动总结表彰大会予以表彰。希望全市法院弘扬先进,改进不足,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争创全省执行工作一流水平再立新功!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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