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戚区法院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中落实具体举措。 一是坚持不断改革完善利民便民措施,切实减轻涉诉群众的诉累。切实加强诉讼指导,在立案时告知当事人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及如何行使诉讼权利,不行使诉讼权利将承担的后果等,以增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向当事人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1250余份;切实加强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但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对当事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4万余元,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落实执行救助专项基金20万元,并严格规定了该基金的使用办法;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陪审作用,人民陪审员参与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占49%,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坚持加强和规范诉讼调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对待权利纠纷。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将调解贯穿诉讼活动的全过程。以大调解机制的确立和诉调对接为契机,探索化解矛盾的工作新机制,努力推行委托调解、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等有效做法,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0.5%。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与区司法局、信访局、总工会、交巡警大队召开委托调解工作座谈会,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关于法院民事案件委托调解的意见》,同时聘请3名特邀调解员,参与劳动纠纷的调解,使法院民事案件委托调解有了依据。同时采取授课、观看教学录像片、交流经验等多种形式培训人民调解员,提升基层调解员调处纠纷的能力,受到了基层调解组织的好评。 三是坚持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与保障债务人基本生存权并举,着力解决“执行难”。加大执行力度,注重当事人实体权利,实际到位率达91%以上。明确了工作重点,加快执结弱势群体案件,充分保护当事人权益,离婚、抚育及赡养类案件、劳动仲裁类案件、权属和侵权类案件执结率为90%,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四是坚持扎实抓好涉诉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受理群众来信160余件,接待来访1500余人次。在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申诉信访工作制度,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并加强院庭长接待制度、重大矛盾排查制度、重要信访院长批办制度等,着力将涉案信访降到最低限度,连续10年没有一起案件因处理不当而引起越级上访。 五是坚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并与区检察院、司法局共同召开了社区矫正联席会议,明确了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基本任务、工作内容等,对7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回访考察。逐步推进“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在寒暑假前夕,我院主动到中学为4000余名学生上法制教育课,针对目前中学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提出司法建议制度化,重视审判工作的延伸,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20余条,对司法建议工作规定了一套严格的运作程序,逐步使司法建议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戚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