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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06-06-21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2006年6月15日,全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新北法院举行。来自全市两级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及分管院长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单位汇报交流了对2003年以来在基建、物质装备采购等方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自查自纠情况及上半年的工作简要回顾、下半年工作打算,市中院行装处葛少华处长传达了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下半年全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进行了布置部署。市中院陈少宝副院长到会并作了讲话。他要求全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部门的同志:1、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供优质服务。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对象是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全体干警,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有奉献精神,要做到热情服务,主动服务。2、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首先要全面了解法院现有各项设施和资产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落实执行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第三对各自管理工作中获得的经验和体会要加强交流,便于共同提高。3、要当好领导的参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司法行政工作要立足当前,结合实际制定长远规划,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强经费支出核算,提出各项经费开支意见供领导决策。4、要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后勤工作人员的素质。要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经常性教育,使大家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既有自律,又有他律,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工作队伍。5、要做到保障到位。司法行政工作要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必须要做到保障到位。唯有做到保障有力、服务及时,才能称得上保障到位,也才能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

(行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