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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院举办全市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班暨基层法院法官轮训班
发布日期:2006-05-26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民商事法官的业务能力,深入理解和学习掌握《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保证基层法院法官轮训工作稳妥有序地开展,5月22日-23日,常州中级法院教育处、民二庭在法官培训中心共同举办了为期二天的全市法院民商事业务培训班暨基层法院法官轮训班,全市两级法院共有70余人参加了这次培训,市中院党组副书记何方副院长为培训班作了开班动员报告。
  常州市两级法院民二庭条线法官近几年来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审理了一大批民商事案件,为常州市的改革开放、促进依法治市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的民商事工作,重点学习新修订的《公司法》以及《合同法》、《担保法》等在审判实践中的理解和适用,这次培训班邀请到了省高院刘建功、李红建、张继军三位教师就审判工作中的一些疑难、热点问题为大家作专题讲座。通过两天的培训,大家一致认为受益匪浅,培训课题设置针对性强,授课教师的教学水准高,内容丰富,开启了思路,学到了知识,举办这样的培训班非常及时,也很实用,使大家对相关内容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提高了大家的审判业务素质,确实收到了指导司法实践、提高工作效率之效果。

 (教育处、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