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法院认真贯彻《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江苏省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实施意见》和市中院《常州市基层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调研的基础,出台本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法院司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对“二五”改革纲要中涉及的各方面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类、研究,结合天宁法院实际,制定出三年总体规划和年度具体计划,排出具体进度表,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对于一些授权性的、一般要求的、目前有条件实施的改革任务,纳入今年年度改革计划,对于目前条件尚不够成熟的,加强可行性和适应性研究论证,确保实现三年长远性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的有机统一。 二是突出重点和突破瓶颈相结合。紧紧围绕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指标这一重点,找准当前制约审判工作良性循环的瓶颈问题,通过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以改革促公正,向改革要效率。针对涉民事审判质效指标不够理想的现状,重点改革和完善民事诉讼庭前程序,强化立案调解和庭前调解。改革和完善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机制,探索建立专业合议庭,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探索设立速裁机制。针对同类案件诉讼程序不统一、裁判结果不一致的情况,改革和完善审判业务协调机制和案例指导机制,互通审判信息,强化实务研讨,统一执法尺度。针对“执行难”问题,改革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完善以“三告知”为核心的公开执行制度,探索设立强制执行教育室,实行限制高消费、悬赏执行、强制审计、财产申报等行之有效的执行方式方法。 三是整体推进和打造特色相结合。在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整体推进的同时,注重打造天宁法院的特色、亮点。如该院以与各街道开展法治建设结对共建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在各街道、社区、村建立的协助工作网络作用,着力在协助执行、委托调解和青少年三方面取得实效,努力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和权利保障机制。大胆探索少年司法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职能作用,全面受理未成年人犯罪、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保护案件,积极探索圆桌审判、全方位维权网络等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审判方式和维权模式。研究出台我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流程规则》和《关于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审判流程规则》,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努力争创“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探索先予执行的归口管理,民商事、行政案件审理程序中的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统一由执行局负责实施,确保先予执行稳妥公正高效。 四是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相结合。积极主动地将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向区委、区人大和市中院汇报,向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通报,积极争取领导对法院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保障改革目标的如期实现,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大对法院改革的意义、举措、成效等内容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注重加强内部协调,通过广泛动员,形成全员积极参与机制,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五是加强督促与加强考核相结合。成立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强化领导责任制,一把手院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具体抓,对其分管部门的改革负责,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抓,对承担的改革任务负第一责任。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等方式,及时了解相关部门承担改革任务的工作进度,对改革的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涉及本部门的改革工作,抓紧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细化各项改革的主要任务、目标要求,并按序时进度抓紧落实。对各承担部门改革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配套改革的各项创新举措等方面进行考核,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天宁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