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监庭在本次的减刑、假释的听证工作中,悉闻有一名被提请减刑的服刑犯在公示期间不遵守监管纪律,与他人打架,在罪犯中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承办合议庭迅速通知检察院检察员和监狱监管人员,对该名服刑犯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提审和听证,进一步查清了事实情况,并根据省院新近下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方式的若干意见》,对该服刑犯当场作出裁定,减刑一年(原报请建议减刑一年六个月)。这种听证时当场裁定的审理方式,在我院减刑、假释的审理工作中尚属首次。采用提审、听证的审理方式一改以往单纯的书面审理模式,提高了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中的主动性,提升了工作效率,是一次有益的尝试。
(审监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