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文件精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推动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天宁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少年审判工作新路径,充分发挥综合型少年庭的职能作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人民法院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我院党组成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最高院和省高院“二五改革”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少年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全院干警上下一致,齐心协力,坚持创新创优,共同推进少年审判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开创新境界,再上新台阶。一是党组成员专题调研,共商发展大计。把加强少年审判工作作为我院改革创新的重要领域,作为取得人民满意的亮点,认真总结经验,科学分析形势,从关心爱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出发,努力寻找改进少年审判工作的突破口;二是少年庭干警献计献策,共谋发展思路。认真研究少年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探索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和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方法、新措施,全力做好少年审判工作。三是全院各部门齐抓共管,共造维权氛围。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搭建起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效体系,对涉少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保护,形成全院联动、整体维权的格局,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二、深入调研,创新机制 根据最高院和省高院“二五改革”纲要中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少年司法制度的要求,我院坚持 “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和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少年庭的发展方向和具体举措。一是拓宽案件受理范围。强化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的职能,由少年庭统一受理未成年人犯罪、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和涉及少年民事、行政权益保护的案件。二是调整审判管理模式。改革原有的案号编写方式,少年庭审理的案件独立编号,直接冠以“天×少初字”的案号。同时,将少年庭单列于质量效率指标体系中,形成少年庭独立的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报表。三是推行圆桌审判方式。专门设立高标准的少年审判法庭,在审理部分少年犯罪案件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少年刑事案件圆桌审判方式的适用范围和数量,并逐步推广至涉少民事案件的审理,增强庭审的人情味,在形式上为未成年人接受审判创造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四是健全司法救助机制。设立专门的司法救助基金,确保少年保护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打得起官司,并保证每一个提起给付之诉的未成年人获得必要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 三、主动汇报,争取支持 主动向省高院、市中院领导、区委主要领导全面汇报我院少年庭建庭以来的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困难以及进一步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的意见等,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的关心、重视和支持。省高院、市中院和区委都非常关注我院少年庭的发展,省高院田幸副院长专程来我院调研视察指导少年审判工作,要求我院紧紧抓住有利的发展时机,继续扩大作为全国第一家成立的综合型少年审判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综合庭全面司法保护的职能,不断探索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新举措,以特色的工作,一流的业绩,不断焕发新的活力,为少年审判工作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实践依据,作出更大的贡献。 四、畅通渠道,稳妥推进 一是及时组织实施。《意见》出台后,我院及时组织各相关部门学习《意见》内容,要求各部门按照《意见》规定配合做好实施工作。立案庭已依照《意见》确定的收案范围,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以“天×少初字”案号立案后交少年庭审理,其他部门也在明确职责后迅速行动起来。目前,各类涉少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后勤统计均已进入规范运行状态。二是健全维权网络。根据青少年喜爱上网的特点,建立维权网站,为青少年获取各类维权信息提供方便。加强同公安、检察、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的联系,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立涉少案件联络员,建立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工作体系,形成维护青少年权益、帮教失足少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合力。三是成立法制学校。广泛借助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力量,因地、因人制宜成立各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学校、新市民子弟法制学校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为少年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架起爱心沟通桥梁。与少年犯结“爱心帮教对子”,架起法官和少年犯之间沟通心灵的桥梁,将每个少年犯的判决书、平时考察情况、来信汇报等有关资料收集存档,建立台账,制定并坚持每季一次以上的回访制度,到省少管所、辖区看守所和社区、学校,与少年犯进行面对面交流,帮助他们积极改造,改过自新。
(天宁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