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17日,当着参加2006年全院工作会议的市中院、区委四套班子领导及全院干警的面,院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分别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上签字,承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状明确要求各级领导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常敲廉政警钟,是我院构建级级狠抓、层层筑堤反腐倡廉工作新格局的重要环节,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近期,各部门负责人还将与本部门干警签订责任状。
(钟楼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