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全省“科技创新年”的新形势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积极为加快有效投入、推进全面创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常州中院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全市法院为加快有效投入推进全面创新提供司法保障的21条意见》,要求全市法院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常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全社会投资超1000亿元”目标的顺利实施。 一是强化刑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常州”活动,严厉打击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杀人、抢劫、盗窃、诈骗、抢夺等严重刑事犯罪,为加快有效投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依法惩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为,为加快有效投入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严惩金融、财税、证券期货等领域发生的严重经济犯罪,为加快有效投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切实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为加快有效投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依法稳妥审理民商事案件,充分发挥引导市场行为的职能作用。坚持司法活动中的诚信导向,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诚实守信的投资创业行为;坚持平等主体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好国有企业改制、破产案件,妥善处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的案件和国有金融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案件,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金融等重点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方面出现的案件,依法保障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依法保障科技创新成果及权益;按照亲商、爱商、护商的要求,依法审理好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三是切实履行政审判职责,充分发挥规范行政行为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行政司法审查职责,既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官民和谐,又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当前重点审理执行好“三类”案件,着力抓好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案件,坚决制止和依法制裁对企业不合理的乱收费、乱摊派以及其他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继续加强行政许可类案件的审理,促进行政许可工作的规范化,依法保护企业经营自主权,及时纠正非法干涉企业经营活动的行为;公正高效地审理执行好城市房屋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案件,全力支持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和生产经营。 四是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充分发挥保障权利实现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对重点项目承担企业为债权人的执行案件,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其债权尽快实现;进一步增强执行艺术,慎重执行以重点项目承担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慎重做好涉及重点项目承担企业案件的财产保全工作,要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采取恰当、合理有效的保全措施,做到既维护法律的尊严,又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 五是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充分发挥便民利民的重要作用。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案件,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对重点项目要实行定人定点挂钩联系,有针对性地上门进行司法服务,开展法律咨询,帮助完善依法管理与经营的各项措施;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定期组织重点项目承担企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引导企业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强化诉讼指导制度,对诉讼能力较弱的重点项目承担企业的诉讼活动,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导;强化司法建议制度,对在审理涉及重点项目建设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以司法建议形式向相关企业、部门发出预警,进一步扩大办案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