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切实优化各项指标数据,天宁法院专门召开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面对荣誉找差距,正视问题寻对策”大讨论活动,在立足实际、肯定成绩、正视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强化三种意识,完善六项制度”等一系列促进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提高的有效措施。 1、强化证据意识。加强对证据规则的学习,切实提高证据规则运用能力和认证质证水平。充分履行释明义务,让当事人明白及时提交证据对实现权利的重要意义,慎重对待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的要求,确保关键证据不被遗漏,注重当事人的诉辩观点,认真、全面审查各类证据,综合判断证据的效力,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坚决落实“谁出错,谁担责”的制度,做到奖之有理、罚之有节,使每位干警对自身岗位的工作责任有更清晰的认识,对工作的目标有更明确的压力感,确保干警办案时多些耐心、细心和热心,全面增强责任心,形成教育、监督、追究的有效管理机制。 3、强化调解意识。将调解意识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的各个环节,加强对案件类型特点的研究,分析不同类型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的可能性,寻找各类案件调解、撤诉的突破口。创建法官交流平台,使法官间的调撤经验能够无间阻地进行交流,建立针对调解工作特点的奖励考核机制,提高考核、评价工作的力度和考核结果的利用率,营造“人人积极调解”的良好氛围。 4、完善质量评查制。严格评查标准,规范评查程序,加强对案件质量效率状况的深层次评查,切实提高案件质量评查的实效。每月先由各部门负责人对已审结案件进行抽查,再由质评办对需归档案件进行逐案评查。评查结束后作出季度评查结果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整改意见。分管院长及质评办负责人对评查案件进行内部抽查,做到层层把关,查出问题,评出优秀。 5、完善分析评议制。每季度以质量评查情况为重点,结合质量效率指标完成情况和案件审判流程情况进行点评,查摆存在的问题及表现形式,各部门对照指标数据的薄弱环节剖析原因,做到扬长补短。审委会定期对被改判发回案件的共性、重点问题进行专门例会分析,相关责任人员一同参加,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对差错较多的人员进行警示与诫勉谈话,积极推动审判业务水平的提高。 6、完善沟通协调制。加强与上级法院、党委、政府部门的联系,对疑难复杂、辖区内有重大影响、领导关注、人大代表监督的案件等,合议庭、庭长、分管院长做到共同研究,集体把关,同时,主动向领导和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在陈述自己的观点的同时充分听取他们的处理意见,切实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及时传达上级法院新的审判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达成工作共识,统一司法尺度。加强法院内部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送等,确保工作衔接紧凑有序,全面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加强与鉴定机构的协调与配合,明确鉴定时限,严格违约责任,督促被委托机构及时出具结论。 7、完善学习研讨制。结合“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加强对干警进行教育培训。根据形势需要,组织干警及时学习政治理论,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忧患意识。重点加强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建立定期业务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上级法院有关审判的规定和意见等,不断更新知识,了解前沿理论,掌握法律的精神实质,全面提高审判业务技能。同时,积极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对疑难案件的研讨,适时邀请法律专家来院讲座,帮助大家树立现代司法理念,组织各种形式的业务知识考试,促使干警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和审判技能,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8、完善定期通报制。实行全院通报与部门通报、定期通报与临时通报相结合,对程序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质量评查结果、审判指标完成情况,结案排名、调解、信息调研情况等实行定期通报,及时公布,各部门再结合工作实际将部门审判质量效率统计报表发送到每一位审判人员手中,让各个部门、各位干警更好地了解自己所处的位置和面临的问题,营造出争先创优、你追我赶的氛围。 9、完善奖惩激励制。完善干警考核方案,加强对法官“四项能力”的考评,建立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业绩考评激励机制,抓好对考评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真正做到干警奖励与实际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效果挂钩。加强庭审观摩和裁判文书评比,举行多种形式的技能竞赛活动,全面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工作的激励、约束与导向功能。针对审判管理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评比、考核、通报,督促各部门围绕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开创审判管理工作新局面。
(天宁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