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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亲自过问 信访办全力协调 十三年上访老户问题得解决
发布日期:2006-02-13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1993年法院判决殷如华与周某离婚,并将殷、周共有的一套一楼38平方米的小户判为辟户共同使用。十三年来殷如华到处上访,反映其前夫经常对自己进行骚扰和暴力威胁,并提供了被殴打致伤的照片等材料,要求对辟户进行归并,给其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去年年底殷如华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写信给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陆院长。
    陆院长对殷如华来信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当即批转立案庭信访办公室,要求及时、妥善予以处理。
    信访办根据院长的指示,对殷如华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解,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判辟户并无不当,该案件判决是正确的,没有瑕疵,诉讼程序已经走完。但从殷如华生活的实际情况来看,确有困难,为了妥善解决殷如华的实际困难,信访办公室副主任童国进同志三次到殷如华家察看其居住情况,同时又不辞辛苦地与建设、城管、园林、街道、居委会等单位和部门多次协商、沟通,取得兄弟单位的支持,最后破例为殷如华在其辟户院子围墙处重新开了一个门,与其前夫的住处相对隔开,殷如华从此有了属于自己独立的居住空间。殷如华对此很满意,并主动撤回了要求申诉的材料,并表示再也不上访了。
    信访工作是“天下第一难事”。陆院长情系百姓,亲自过问信访案件,信访办全力协调,使一起争端了十多年的纠纷、一起上访了十余年的老户问题得以圆满解决,为我庭2006年的信访工作开了一个好头。

(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