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5日,春节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自己的诉讼请求没有完全得到法院支持的袁惠芳手持横幅到市政府、区政府上访。当日中午,常州市新北区法院接到情况反映后,立案庭负责人在分管副院长的带领下,冒着鹅毛大雪,赶至区信访局,冷静处置,热情接待,成功平息涉诉信访。 2005年11月17日新北法院受理了原告袁惠芳诉被告万建刚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一案,原告要求分割产权登记为被告万建刚所有的房屋等财产,法院于2006年1月13日作出了判决,部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袁惠芳因自己的诉讼请求没有完全得到支持,在没有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情况下,手持横幅在春节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进行了上访。 在接访过程中,法院同志在充分听取了袁惠芳的陈述,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后,首先对袁惠芳进行释法明理,要求其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多次向其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消除其对法律规定的误解,正确利用救济途径进行维权。二是接访工作体现人性化。当晚5点多钟,鹅毛大雪仍在飘飞,经过长时间的说服教育后,大家都已显疲态,但接访的法官并没有一走了之,而是安排车辆由驾驶员周东平将袁惠芳送到其数十公里外的娘家后,自己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在了解了法律规定和法官的真情后,上访人员袁惠芳当即表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北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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