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钟楼法院根据上级法院指示精神,为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分子,营造安祥和谐的社会氛围。1月23日下午,对分别犯有抢劫、诈骗、盗窃和收购赃物四个案件的八名被告人公开进行了集中宣判。他们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河南省无业人员梅军涛,今年三十六岁,2003年12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5年2月14日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于2005年8月至10月间,梅军涛窜至本市凌家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龙江路等地,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作案3起,劫得他人的人民币27500元及“三星”手机1只(价值人民币500元)。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梅军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因此,依法从重判处梅军涛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人民币6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钟楼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