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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法院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2006-01-10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2005年12月30日,金坛法院结合党员冬训的安排,为了确保全体干警度过一个文明、祥和、廉洁、节俭的元旦、春节,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中共江苏省纪委(2005)23号文件,要求干警对照文件精神,自觉接受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的成果,做到严格要求自己,做勤俭节约的带头人。特别要求全院干警遵守省纪委提出的八个严禁,即:1、严禁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券和贵重礼品(包括一些变相的收送行为);2、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3、严禁“跑官要官”;4、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5、严禁利用年终搞形式主义的评比、检查、表彰、验收和达标活动;6、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等各种铺张浪费活动;7、严禁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探亲;8、严禁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同时要求全院干警牢记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金坛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