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溧阳法院以获得全省法院首批“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为契机,立足高起点,在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制度落实的新路子,近期建立了制度落实督查工作制度,着力营造事事讲规范、人人促公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一是建章立制,从严管理。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溧阳法院针对查摆中发现的问题,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建立“五个形象”、确立“二十五个展示点”、《制度汇编(一)》、《法官行为规范(140条)》等富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制度,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司法行为规范,解决“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的问题。但是,有了制度不落实还是等于没有制度。在实践中往往出现“制度年年有,贯彻落实难”的局面,这一困扰机关建设的“顽疾”,被称为机关工作“常见病”、“多发病”。为破解这一难题,溧阳法院党组在认真分析现状、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达成了建章立制和检查落实必须“两手抓”的共识,作出了《关于成立制度落实督查组的决定》,并出台了《溧阳市人民法院制度落实工作督查组工作规则》,将制度落实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 二是成立机构,明确职责。根据工作规则,成立了由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以及相关综合部门人员组成的督查工作小组,同时规定督查组工作职责为:检查争创专项整改“示范点”活动所提出的“五个形象”及“二十五个展示点”目标要求和“四十六条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司法行为不规范现象予以督改,并对某些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预防;对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予以协调等等。 三是加强检查,定期督改。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由督查组成员会同值日法官对日常管理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例行检查、督改,每周进行二次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告知书,限期督改。专项督查由院领导根据来信来访和其他途径反映的相关线索,责成督查组进行专门检查,督查组就查明的情况向院领导作出反馈,报请作出专门处理。在进行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的基础上,每两周定期召开由相关院领导、督查组全体成员和该两周所有值日法官出席的联席会议,通报两周内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和法官值日工作情况,形成督查通报,在全院局域网上发布。 四是教育为主,纳入考核。在实施过程中,督查工作组从司法礼仪到卫生管理,从庭容庭貌到来访接待的各个环节察看法官的司法行为是否规范,对发现的问题,以教育为主,及时指出,努力矫正个别法官的不良习惯。同时,将督查通报作为对部门和个人进行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如同一情况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通报督改的,按每多一次通报增加一倍扣分;对同一情况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通报督改的部门,按每多一次通报对部门正职多一倍扣分、部门副职多半倍扣分。凡被通报批评的部门或个人,如有其它严重情形的,督查组还可视情况性质、影响、后果专门报请院党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溧阳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