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11月15日参加全市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后,天宁法院刑庭立即召开庭务会议,传达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谈院长传达的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及陆院长的报告内容,准确领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规范刑事司法”专题教育整顿活动的意见》的精神,按照市中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专题教育整顿活动。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规范刑事司法行为”专题教育整顿活动,是专项整改活动的组成部分之一。刑事审判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定,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司法文明和社会进步的程度。全庭同志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规范刑事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克服厌烦情绪,松懈思想,积极投入专项整改活动,着力提高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意识,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观念,强化居中裁判、证据裁判的意识,坚持无罪推定、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平等地保护各方利益,依法独立审理好每一件刑事案件,努力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二、求真务实,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 虽然案件多,时间紧,任务重,刑庭仍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利用办案间隙,有选择地利用休息时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从11月15日起开展了为期十天的专项整改活动,广泛进行了组织动员,深入查摆了问题,剖析了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始终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整改,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坚持边整、边改、边行,自觉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专项整改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将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贯穿于专项整改活动全过程,以此推进刑事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促进刑事审判工作质量、效率的提高,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刑事司法能力建设,实践“三个代表”思想,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确保司法公正;二是将专项整改活动和刑事审判规范化管理、刑事审判能力建设相结合,在活动中,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从完善庭内各项制度入手,着力规范刑事司法行为,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建立了业务学习制度、政治学习制度,重大案件实行审判员合议制度,发改案件原因分析制度等,制定了刑事司法为民措施,以制度促进能力建设,以能力建设来保障刑事审判质量、效率的提高;三是将专项整改活动与“清案工作”机结合,用活动来推进清案工作,用清案工作来实践专项整改活动的各项要求,使两者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共同见效。 三、真抓实干,专项整改活动凸显成效。 刑庭将专项整改活动贯穿于“清案”全过程。一是加快庭前准备工作,做到快速立案、快速送达。二是提高审判效率。要求简易程序在五日内审结,普通程序案件无特殊情况在十五日内审结。三是加强案件审理的监督。建立“日排查、周短会、周报表”制度。即对每个承办人手中的新收案件、未结案件建立周报表制度。建立案件审理周一短会制度。庭长每天对未结案件进行排查,问明原因,寻找对策,对控辩双方提出延期审理的案件,要求承办人积极与控辩双方联系,要求尽早取证到位,恢复审理;对案件疑难复杂案件,要求承办人尽早写出结案报告,尽快汇报请示;对能够通过协调、口头请示等途径解决难题的,积极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尽量帮助承办人解决办案中的困难,加快案件的审理进程。四是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实行周六加班制度。11月份,共结案62件,结收案比为112.7%。在快审快结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坚持效率与质量并重,将专项整改的要求切实落实到每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
(天宁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