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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法院少年庭尝试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心理矫治
发布日期:2005-12-06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2005年11月25日,天宁法院依法对朱某等四名未成年被告人抢劫一案进行了宣判,宣判后,该院组织常州市心理卫生协会的四位心理咨询师对失足少年展开了心理矫治。
    四名未成年被告人均系我市在校学生,在暑假期间为上网资金而铤而走险,对同样是学生的被害人实施了抢劫。由于被告人特殊的身份,我院在充分考虑其犯罪危害性的情况下,对四人作了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二人被判处了刑期较低的实刑,另有二人被判处缓刑。为了更有效地挽救和帮助这些失足少年,促使他们深刻反省和改过自新,少年庭与常州市心理协会密切合作,几名经验丰富、熟悉青少年心理的心理咨询师介入到了审判过程。
    心理咨询师根据四名失足少年的犯罪事实,结合他们自身的爱好和家庭情况,启发他们自我剖析犯罪心理,找出走上犯罪道路的深层次原因,正确对待法律的处罚,希望他们以正确的心态告别过去、正视现实、着眼将来,早日走出昔日犯罪的阴影。心理咨询师耐心细致的分析和真情的关心,使失足少年孤独、脆弱和绝望的心灵得到了慰藉,纷纷敞开心扉,挖掘出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如有平时与家长缺少沟通,交友不慎、是非不分的共性因素,也有盲目追求刺激和玩乐的个性因素,同时道出了一些平时不为其父母所知、不愿轻易与他人讲的交友观、人生观。心理咨询师对这些想法一一作了点评,帮助纠正心理上的一些不健康和负面消极的内容,同时也发现了他们心理上存在的一些不良倾向和苗头。
    为增强心理矫治效果,使失足少年能真切地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和家庭亲情的温暖,少年庭又特意安排了他们的父母与其见面。特殊的场合,久别后意外的相见,使深感悔意又充满感激的少年们再也无法克制自己的感情,与父母抱头痛哭。这些失足少年的家长对心理咨询师们的爱心行动表示了真诚感谢,同时希望他们在孩子的改造过程中能继续得到他们的帮助。
    由心理咨询师对失足少年进行心理矫治,是对帮教方式的新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帮教成效,也赢得了失足少年父母的欢迎和信任,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参与帮教活动的生命力。我院少年庭将以这次成功的尝试为契机,在少年审判方式上不断推陈出新,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 

(天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