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5日至1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发表书面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做了《全面提高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水平,为我国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的讲话,部分法院作了交流发言,会议分组讨论了《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会议的主题是:全面总结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按照“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进一步规范涉外商事海事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改革开放和经贸航运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我院分管副院长和民三庭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11月17日,按照我院分管副院长的指示,民三庭就认真学习贯彻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全庭会议,集中学习肖扬院长和万鄂湘副院长的重要讲话,通读《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通过学习和初步讨论,全庭同志认为,肖扬院长的讲话高屋建瓴,统揽全局;万鄂湘副院长的讲话具体深入,主题突出,任务明确。两位领导的讲话意义深远,将是我们进一步做好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文件,要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通过讨论,民三庭形成以下贯彻实施意见:第一、集中一段时间,认真学习、讨论上述会议文件和材料,深刻领会会议的精神实质,以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第二、将上述会议材料在全庭传阅,虚心学习涉外商事审判的先进经验,找出自身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第三,对《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进行具体研讨,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民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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