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院要闻 >>内容

民二庭切实采取措施,全面规范民商事裁判文书的制作
发布日期:2005-10-10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裁判文书是司法过程的最终载体,是当事人实现权利、承担义务的法律依据,是衡量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度的重要标准,同时也成为评判审判人员业务能力的试金石。虽然,经过不断探索和努力,民二庭的裁判文书质量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仍存在这诸多问题,成为司法行为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之一。例如有的文书写作方法比较混乱,结构怪异,严重不符合阅读习惯;有的文书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繁简不当,“胡子眉毛一把抓”,无法分清主次;有的文书习惯于罗列证据但缺乏推理、认证的过程,没有逻辑性和周密性;有的文书裁判理由的论述过于简单,辩法析理不够深入、无法使当事人胜败皆服,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近日民二庭切实采取以下措施以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一是开展裁判文书检查。由庭综合组集中对 2005 年1—9月份审结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随机抽查。办案人员每人抽查3件。重点检查五个方面的内容:即法律文书格式是否规范、繁简是否适当、论证说理是否充分、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文书内容是否有差错。二是开展裁判文书讲评。综合组结合检查的情况,将在全庭开展集中讲评。一方面要对优秀裁判文书进行宣传、推广,总结经验;另一方面,要重点针对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剖析,吸取教训。三是开展不规范裁判文书通报。特别是对出现错别字、漏字以及文字表达出现歧义的法律文书,将以通报的形式对撰写法官及合议庭进行批评,并要求审判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