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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法院“六个强化”全面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05-10-08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天宁区法院执行局借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东风,乘势而上,以创建“全市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和“全省法院执行条线示范点”活动为契机,以重点案件的执行为突破口,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监督制约为关键,以队伍建设为保障,扎实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全面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廉洁、规范。1-9月份,该院执行案件的执结率达80.59%,执行标的额到位率达84.06%,均名列全市各基层法院中前茅。主要做到了六个“强化”。
    一、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规范执行
    先后梳理、完善和建立了二十余项规章制度,并重点完善和建立了以下几项制度。一是完善执行款物交接制度。严格执行款物的交接、暂存、拨付和审批手续,由财务部门建立执行款项专用帐户,实行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到“收付有据、手续齐全”,确保执行款物在各环节的监督和制约下及时交付当事人,避免了执行款物处置不规范现象的发生。二是建立重大执行案件预案制度。对每一重大案件的执行,都形成周密的书面执行预案,并报院长及上级法院审核批准,确保了重大案件的执行万无一失。这一做法得到了中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发文在全市法院系统予以推广。三是建立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考评制度。将执行案件质量效率指标逐项细化至各承办人,加强考核,改变传统的单纯以结案数、结案率为考核内容的评估模式,从案件的执结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执行周期等方面入手,综合考核执行干警的业绩,增强了执行人员的质量效率意识,确保了案件的公正高效执行。
    二、强化攻坚克难,确保公正执行
    “克难、抓大、攻坚”三管齐下,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执行力度。
    一是克难,加大对拆迁案件的执行力度。在房屋拆迁案件执行过程中,牢固树立“依法拆迁、以情拆迁、文明拆迁”的工作思路,围绕协调谋实招,注重找准症结,注重矛盾防范,注重宣传教育,注重调解协调,2/3以上的此类案件通过做协调宣传工作促进双方达到补偿协议后,被拆迁户自觉履行了搬迁义务。同时围绕强拆求实效,做到排查苗头,制定预案到位,加强队伍,领导带头到位,争取支持,形成合力到位,安全第一,稳妥拆迁到位。今年以来,顺利强制执结了南城脚、中医院、博爱路小学、青龙等地块近40余件拆迁案件,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建设发展。二是抓大,加大对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针对本辖区内各类专业银行比较集中、金融案件数量多、标的大等特点,及时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行中及时采取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财产,依法追加执行担保人等有力措施,有效地保护了金融债权。今年以来,已执结此类案件近百余件,执行标的达1.5亿元。三是攻坚,加大对涉诉信访案件协调处理和执行力度。对涉诉信访案件、矛盾易激化案件,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前提下,思想上高度重视,步调上协调一致,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积极、稳妥、依法予以执行。今年以来共执结此类典型案件20余件,涉及土地、医疗类等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强化阳光操作,确保公开执行
    一是全面推行“三告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向当事人进行“执行情况告知”、“执行措施告知”、“执行风险告知”,以执行程序的公开促公正,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打造阳光执行工程。通过“三告知”制度的推行,提高了执行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减少了投诉率,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增强了执行工作的公信力。二是完善创新执行听证裁决制。制定了《执行听证若干规定》,建立了听证法庭,并尝试了将执行听证制度引入执行大协调机制中,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邀请社会各方面参与听证,发挥他们在执行中的宣传、沟通、协调作用,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今年以来,共听证裁决案件50件,占执行案件数的10%左右,使大量疑难复杂及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在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的程序中得到了有效执行。三是以公告执行营造执行氛围。选择一批典型案件,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公告执行,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到执行现场,借助新闻媒体的曝光和宣传,营造执行声势,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同时加大对执行效果较好的典型案件的及时宣传报道力度,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四、强化执行改革,确保高效执行
    一是全面推行繁简分流。开辟绿色执行通道,对简易案件和涉及申请人基本生活和生存的案件一个月内执结,一般案件三个月内执结。严格案件执结期限的审批制度,对执结进度缓慢、久拖不执的案件实行局内公示通报制或交叉执行、换人执行。1-9月份执结案件中1个月内执结的占56.5%。3个月内执结的占91%,所有案件均在6个月内执结。二是推行执行文书改革。针对原有的执行文书因说理不充分、公开性不够而导致的公式化、概念化倾向比较严重的现象,对大部分执行文书统一了格式,规范了制作,要求执行人员在制作文书过程中增强说理性、逻辑性、语言规范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大力提高文书质量。在今年全市法院执行文书评比中,我院有两篇法律文书获得了优秀奖,得到了中级法院的通报表扬。三是积极探索执行新方法。针对执行案件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探索新的执行方式和方法。如利用实名制存款制度调取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指定专人集中在各大银行查询和扣划被执行人存款;及时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其共同财产;以往房贷款案件为突破口,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的期房,在保障被执行人基本居住条件的情况下,为被执行人购置小户型住房,变卖其大户型住房,以拍卖其住房的差价偿还欠款,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监督制约,确保廉洁执行
    一是形成有效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对内,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的改革,实行实施权与裁决权的分离,同时把信访渠道和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督查和纠正执行违法行为,形成廉政建设的合力。对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文明、廉洁执法监督员,在重大案件执行过程中还邀请上级法院、区委、区政府等有关领导前往执行现场督促指导和加强执行工作的领导,同时邀请检察、公证等人员到场监督执行,营造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支持、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使我院执行工作形成了一个自上而下的公众监督网络。二是加强流程管理。强化期限意识,从立案、执行准备、财产调查、财产保全、财产处分、异议审查、执行期限等各个环节,对执行案件的办理实行全程流程跟踪管理。严格执行省高院《关于规范各类案件报结案手续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案件,一律不予报结。三是完善财产评估拍卖制度。坚持拍卖优先原则,除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不拍卖和法律规定无需拍卖的外,一律通过拍卖程序处置被执行财产。研究制定了《关于执行物品拍卖的暂行办法》,全面实行以抽签方式确定中介鉴定机构和拍卖单位,严格按抽签的规则、步骤、方法,有效确认和监督具体操作,避免了当事人的猜忌,确保了评估拍卖工作的廉洁性。
    六、强化队伍管理,确保文明执行
    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充分发挥执行局党支部阵地和专职书记的引导教育作用,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职业道德教育,做到木鱼常敲、警钟常鸣,全面提高执行干警素质和防腐拒变能力。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各项廉政制度,如外出办案审批制、办案归来汇报制、政治学习定时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心制、投诉率考核制、案件说情登记制等,构筑起抵御执行工作“高风险、高诱惑”的防火墙,确保了无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观念,强化执行干警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展了“假如我是当事人”活动,以换位思考的方法,树立执行人员亲民、爱民的形象,以热情诚恳的态度接待当事人,减少投诉声、增强赞扬声,创建群众满意的热点部门。推出重大执行信访制,对一些当事人反映的执行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及时答复解决,实现利民、为民宗旨。加强和完善应急执行组的力量,在全院各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强制执行机动小组,提高应急执行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今年以来,应急出警共计40余次,如在大年初一、“五一”等节假日深夜接到电话举报后,都能及时赶赴现场执行及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三是全面提高执行人员业务素质。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理论水平,指导工作实践。加强调查研究,开展了“保护被执行人基本生活、基本生存权”等主题的调研活动,在走访民政局、统计局、劳动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的基础上,结合执行工作实践,撰写了《关于执行中保护被执行人生存权的几点设想》等文,在国家级刊物上予以发表。

(天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