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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法院刑庭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05-10-08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2004年以来,天宁区法院刑庭在该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及上级法院、各级团委的有力指导下,团结一致,众志成城,大胆开拓,奋发进取,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日前被省高院、共青团江苏省委表彰为“省级青年文明号”,刑庭庭长戴放荣获“省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主要做法为:
    一、围绕创建要求,制定有效措施
    通过组织学习,使全庭同志充分了解到创建青年文明号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充分发挥青年集体的聪明才智、推进本职工作的有效形式。找准创建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立足法院本职工作,围绕刑事审判工作特点,认真制定创建规划,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庭内分工负责到位,成立庭内创建工作三人小组,其他同志予以紧密配合协作,使得创建工作抓得紧,审判工作不放松,各项工作统筹兼顾、齐头并进,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各负其责、相互支持配合的创建局面;将创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双争”活动和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双禁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使其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二、根据创建目标,扎实开展工作
    (一) 以履行刑事审判职责为要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在办案过程中,刑庭注重建立严打的长效机制,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力求严打的良好效果。一是把握打击重点,有力震摄犯罪。认真总结“严打”整治斗争的经验,注重保持“严打”的长期性、经常性,有效性。突出打击重点。把打击的锋芒始终对准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飞车抢夺、入室盗窃等多发性侵财性犯罪以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毒品犯罪等。依法严厉惩治各种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法律保障。坚持依法从严的方针,精心抓好贪利性职务犯罪的审理,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办案质量。在坚持稳、准、狠打击犯罪的同时,加速案件流转进程,加快办案节奏。深化普通程序简化审,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真正落实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负责制,大力推行当庭宣判,普通案件的裁判文书实行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签发制,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适用率为61.7%,一个月内结案率为93%,平均结案周期为14.2天 ,当庭宣判率为81.6%。充分发挥刑罚武器对犯罪分子人自自由和财产权利双重打击的威慑力,坚持主刑和附加刑的正确适用,防止以刑代罚,杜绝以罚代刑,严控缓刑适用,严防重罪轻判。针对部分犯罪性质轻、社会危害不大,且属初犯、认罪态度好的被告人,依法可以适用缓刑等的案件,通过召开法律适用听证会的形式,广泛接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作为是否适用缓刑等的重要依据,全部刑事案件中,对一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宣告无罪,改变公诉案件定性的有1件,改变公诉案件部分事实的有10件,检察机关撤诉的有3 件,上诉案件有11件,未有改判和发回重审。未有检察院抗诉案件。三是依法保护人权,凸显司法公正。为适应现代刑事司法打击、调整、保护并重的工作要求,刑庭牢固树立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理念。认真执行本庭制定的《刑事案件庭前证据交换规则》,对犯罪次数较多、证据材料繁琐、被告人对起诉指控的大部分事实予以供认的案件进行庭前证据展示。通过庭前组织控辩双方就拟在庭审中提交法庭的全部证据向对方和被告人展示,使双方了解争议焦点、证据缺陷,提高辩方在庭上与控方的抗衡能力,推动了控辩式庭审模式的真正运行,同时大大缩短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审判效率。结合刑事审判实际,推出10条司法为民措施。如庭前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尊重被告人人格等。
    (二)以创建平安天宁为动力,积极开展特色创建工作.
    认真落实“一号一户”、“一号一卡”等工作,与创业青年于颖签订结对协议,围绕团市委提出的统筹城乡青年工作的思路,为其提供培训费用,帮助其参加创业培训班,提高其创业本领,为其争当新时期青年创业先锋创造条件。在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的同时,保持审判职能的恰当延伸,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贯彻执行省高院《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对罪行轻微、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判处缓刑的罪犯试行社区矫正,经与区司法局等单位积极协调联系,制定了《法院刑庭参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规则》,自行研究设计了《监管令》、《社会服务令》、《社会服务通知书》,建立了社区矫正台账。责令缓刑犯定期为所在社区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劳动),会同区司法局、社区等有关单位跟踪了解缓刑犯的思想动态及义务劳动执行情况,定期回访,督促其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开创了全市法院系统社区矫正的先河。共对5位缓刑犯实行社区矫正。其中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缓刑的罪犯苏俊明在社区矫正期间,严格遵守《监管令》、《社会服务令》,定期提供社会无偿劳动,改造表现较好,受到社区领导和当地群众的认可。
    为促使被告人认罪服法,服判息诉,刑庭承办人尝试了宣判后对被告人的讲法释法工作,使被告人了解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理解和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从而提高息诉率,降低诉讼成本。积极开展“普法进社区、司法为人民”活动,深入朝阳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一非法持有毒品案,群众踊跃旁听,座无虚席,通过送法进社区,组织当地群众到庭旁听,使广大群众接受生动有益的现场法制教育课,达到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教育群众的作用;围绕主题,深入学校、社区、监所作法制报告,引导广大学生提高法律素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敦促服刑人员珍惜生命,树立信心,加强改造;通过选择典型案例,组织学生、涉案单位干部、职工旁听开庭,让他们加强法制观念,增强防范意识,切实减少和预防犯罪。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法院内部刊物等宣传法律、宣传法院、宣传审判工作。
    (三)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庭室队伍建设。
    积极投入院部开展的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自觉增强法官职业意识、锤炼法官职业品格,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并将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主线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庭室队伍。一是坚定正确信念,强化大局意识。通过定期的政治理论学习,深入了解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理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内涵和意义,深入了解建设法治江苏、法治常州的目标和要求,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宗旨观念,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提高刑事司法能力的任务上来,将智慧和行动集中到开创我院新局面的工作中去。二是创新学习机制,做到学用相长。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体制的变革,新问题层出不穷,新难点逐年增多,刑事审判任务艰巨而复杂,我们建立了疑难复杂案件法官集体会审制和法检两院意见沟通制,通过各抒己见,集思广益,相互提高,达到共识。注重实践和理论的相互转换,大兴宣传调研之风,提升理论素养,多篇文章被各级刊物录用。三是强化自律意识,坚持廉洁奉公。积极投身“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和“禁止说情打招呼、禁止泄露审判秘密”等专题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法官职业道德,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克已奉公。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了许多好人好事和先进人物。

(天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