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推进“平安武进”建设,切实做好十运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特别是全力维护十运会曲棍球在武进城区比赛期间的社会稳定,9月27日,武进区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五法庭召开宣判大会,对22名刑事案件被告人作出了一审宣判。区委副书记杨春龙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汤建龙主持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耿凤琴,区政法委副书记张双庆,以及公、检、法、司等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湖塘镇及高新技术开发区各界群众250余人参加了旁听。 此次一审判决的刑事案件11件22人,主要涉及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盗窃、强迫卖淫、贩卖毒品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常见性、多发性犯罪。其中,有9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005年5月18日晚10时许,被告人张健、王坤、沈熙经事先预谋,至武进区市民广场,采用持刀威胁等手段,先后3次对6名被害人实施抢劫,劫得人民币30余元及价值人民币2100余元的移动电话机4部、小灵通1部。另查明,2005年4月16日至5月期间,被告人张健、王坤、沈熙还先后至无锡市、常州市等地,采用持刀威胁等手段,实施抢劫作案3起,劫得现金人民币50余元及价值人民币800余元的手机、戒指等物。被告人张健、王坤、沈熙均以构成抢劫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二年、十年六个月,并均被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05年7月19日凌晨,被告人周发佳在武进区湖塘镇陈家村附近遇见了女青年张某某,即起意将张奸淫后对其予以控制,从而迫使张从事卖淫活动,以牟取非法利益。遂将张某某带至其暂住屋中,采用打耳光等暴力手段对被害人张某某实施了奸淫。嗣后,被告人周发佳即采用语言威胁,逼迫张某某从事卖淫活动,并于当日中午将被害人张某某送至湖塘镇某美容店欲让其从事卖淫活动,后被害人张某某择机离开。武进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周发佳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05年4月至5月间,被告人杨进为以贩养吸之目的,多次从上海购买毒品海洛因回其暂住地,嗣后,伙同赵文国,在武进横林、遥观等地,先后多次将毒品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等人吸食。同年5月30日晚11时许,杨进租乘出租车再次从上海购买毒品海洛因回常,途经沪宁高速公路玉祁出口处时被公安民警抓获,从其乘坐的出租车后排座位下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31粒,计重82克,后又从其暂住地查获毒品海洛因1粒及18小包,计重4.8克。武进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杨进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赵文国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武进法院院长邰建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十运会曲棍球比赛在我区举行,又适逢“走进武进”科技经贸活动周召开,选择这样一个时机,对全区人民较为关注的涉及抢劫、盗窃、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表明人民法院坚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继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继续加大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暴力性犯罪、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侵财刑犯罪的惩处力度,确保武进新城区的社会稳定,特别是确保十运会曲棍球比赛安全、有序的进行。通过今天的公开宣判,对震慑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悉,今年1至9月,武进法院已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08件1262人,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武进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