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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发布日期:2005-09-28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9月27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集中宣判大会,依法严厉打击恶性犯罪,维护稳定社会秩序。
    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六名罪犯进行终审宣判。
    抢劫、盗窃犯黄东伟,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故意杀人、强奸犯杨劲松、彭王成, 一审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故意杀人犯甘正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故意杀人、强奸犯赵小锁,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故意杀人、抢劫犯姚云峰,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00元。
    上列六名罪犯在一审判决后,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六名罪犯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的规定,对上列六名罪犯核准死刑,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常州中院于9月27日上午对六名罪犯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另外,中级人民法院对五起刑事案件八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孟祥军,以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孟龙、杨秀峰,以故意杀人罪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曹国玲,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管益鸿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成亮、潘球、曹晶晶,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刑一庭、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