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院要闻 >>内容

天宁法院被省高院表彰为“优秀文明窗口单位”
发布日期:2005-09-22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天宁法院紧紧围绕“树立良好形象、优质服务审判、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履行职责”的目标,扎实开展“文明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法院立案系统“文明窗口单位”暨处理涉诉上访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被表彰为“优秀文明窗口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围绕一个中心、擦亮两个窗口、强化三项意识、确立四种心态。
    “围绕一个中心”即紧紧围绕“司法为民”这个中心。
    该院坚持将“司法为民”作为窗口建设的中心,各项工作以人民满意为检验标准。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确保“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完善窗口服务功能,实现作风亲民、诉讼便民,我院在立案中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访者进行全程接待;实行从接受法律咨询到审查立案的“一站式”服务;对于具备受理条件,但情况紧急、双方当事人均到场或外地当事人因往返不便要求及早办理的案件,当即受理,当即移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对于申请公示催告的案件,由审判人员在接待窗口当即立案并审理,以解当事人丢失汇票之急;立案窗口除正常接待时间外,午休时间有专人值班接待;设立信访接待和立案咨询专设电话,实行电话预约接待,电话解答法律疑问,对行动不便的特殊人员实行上门立案;改善接待环境,接待大厅设有意见簿,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在每个窗口设有坐椅,让当事人有一种平等的心态与接待人员交流;开设复印机、传真机服务,提供老花镜、便民伞、饮用水、一次性茶杯、书写工具等;公告相关部门电话,方便当事人与相关部门联系。
    为了有效指导当事人诉讼,我院建立起了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印制了《诉讼常见风险提示》,向当事人提示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拒不执行等方面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帮助当事人避免一些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讼累。注重对当事人的诉前指导,增强当事人的举证意识,遵守诉讼秩序意识,对群众在诉讼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申请执行等诉讼行为进行指导,促使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这些措施的实施,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同时也树立了我院良好形象,维护了社会稳定。
    “擦亮两个窗口”即擦亮立案和信访两个窗口。
    一是擦亮立案窗口。在立案工作中认真贯彻“当事人第一”的执法理念,强化“换位”意识,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在立案接待中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本着快立案、快移交的原则,为立案者提供文明、便捷的“窗口”服务。积极发挥“窗口”作用,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真心实意为民谋利益。凡起诉来院的案件99.5%在起诉当天就能立案,减少了诉累。同时,最大限度地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人文关怀。对经济确有困难,符合最高法院关于司法救助规定的当事人,不刁难、不歧视,及时履行审批手续,办理缓减免交手续,使这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了保护。三年来先后为赡养案件中的贫弱老人、追索抚养费的未成年人、生活困难的外地打工者等弱势群众及特困企业实行司法救助248人次,缓、减、免交诉讼费达52万余元。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不予救助,以防止当事人滥用救助权利造成国家财产的流失。
    二是擦亮信访窗口。信访接待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与广大人民群众直接沟通的有效渠道之一,也是保障司法公正、为民排忧解难、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我院坚持从“群众信访无小事”的理念出发,要求全庭同志转变两种观念:一要增强责任感,转变无所作为的观念,克服畏难情绪和急躁心理。二要提高信访水平,转变怕担责任的观念,遇到难题大家动脑筋,想办法,交流体会,不断提高接访能力。针对院里成立的疑难申诉信访处置办公室和突发事件处置办公室,逐步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机制,将申诉上访人员的有关资料及时登记备案,建立报告制度,确保上级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我院《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重视解决上访老户问题》的经验交流材料,被省高院信访工作座谈会录用。
    “强化三项意识”即强化质量意识、稳定意识、创新意识。
    一是强化质量意识,立好办好案件。立案是审判工作的首要环节,立案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审判业务部门的质量和进度,要保证案件质量就必须首先抓立案质量。我院坚持服务审判,要求立案人员在审查立案时严格把好六关,即主体关、事实关、证据关、管辖关、时效关、收费关。注重审查、收集各种起诉材料,把好立案关,只要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当即办理,对个别情况紧急或双方当事人都到场的案件随即移送,对于群众诉至法院的纠纷,即使不属法院受理,也能从稳定大局的角度出发,做好相关劝说解释工作。加强与审判业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交流反馈立案信息,提供立案和信访动态,便于审判业务部门准确掌握案源情况,为审判业务部门顺利审执结案件,作好铺垫。同时,为保障当事人合法财产不受或少受损失及案件审结后的顺利执行, 立案庭同志克服人手紧、任务重的困难,承办人员起早贪黑、不辞劳苦、毫无怨言,积极依法开展诉前保全工作,为审判执行创造有利条件。由于全院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均由立案庭统一登记移送中院,立案庭作为上诉案件的中转站,能及时向中院移送,从不拖延,对中院移送下来的上诉案件按要求分门别类处理,对维持原判的案件交原业务庭归档,对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交审监庭审查,形成案件质量监督的良性循环。在严把立案关的同时,能够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结公示催告、支付令等相关案件共352件,且均能保证办案质量。
    二是强化稳定意识,做好信访工作。我院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处理好每一件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拖、不推、不压,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认真分析原因,讲究工作方法,争取群众理解。同时,建立信访管理网络,积极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每季度书面分析一次。
    三是强化创新意识,深化流程管理。对所有案件从起诉受理、审限跟踪到结案等统一纳入流程运作,将收案与结案统一管理。对即将超审限的案件及时通报,增强每位案件承办人的办案效率意识,防止案件久拖不决。
    “确立四种心态”即司法为民要诚心、立案接访要热心、释法讲理要耐心、改进服务要恒心。要求大家珍惜每一次为民服务的机会,在思想上转变以己为本位的错位认识,在行动上严格地规范言行举止,以热情真挚的态度服务群众。

(天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