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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系统财务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05-08-23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2005年8月12日,全市法院系统财务工作会议在武进法院召开。这次会议是为了贯彻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制定基层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意见》的要求,切实做好基层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工作而召开的。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讲解了上级法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测算、填报相关表式的要求。全市两级法院的财务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长期以来,人民法院的公用经费标准由财政部门单独制定。这一体制的弊端在于经费标准制定不够科学合理,往往导致法院经费的不足,严重影响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国家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着力提高基层政权执政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高度出发,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基层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其目的在于进一步科学合理地测算基层人民法院所需公用经费数额,为正确编制经费标准取得第一手资料。按照规定,制定经费保障标准的原则为: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突出重点,确保基本需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核定,分年到位。
    通过这次经费保障标准的制定,人民法院的经费保障工作将跨上一个新的台阶。

(行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