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改革,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切实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为建设"法治常州"、"平安常州"提供更加优质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是昨天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 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打击、保护、规范、调节、监督、引导等职能,一着不让地抓好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19649件,旧存3069件,共审结15998件。新收当事人申请执行案件5013件,执结3543件,执结标的5.57亿元。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9.8%,无因主观原因产生一件超审限案件;中院的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0.7天。 市委副书记于超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在充分肯定全市法院上半年工作的成绩后要求,全市法院要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进一步激发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热情和积极性,树立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司法理念,按照中央和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改革。常州法院作为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试点单位,在司法改革中思想要更加重视,措施要更加扎实,工作要先行一步。具体要做到:注意把握改革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加强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结合自身实际与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改革步伐协调一致与因地制宜、加大改革力度与充分调动广大法官积极性的关系;注意把握正确的指导思想,所有谋划、方案都必须遵循"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尤其要将实现公正司法、依法维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作为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的统一;注重改革的针对性、协同性和连续性,在深入研究、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一五"纲要的实施情况,推进"二五"纲要的实施,促进新一轮法院改革阶段性目标的实现;各项改革措施之间的协调配合,从制约司法公正和司法高效的现实问题入手,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致力于寻求对策,解决问题。 于超指出,自5月下旬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来,全市法院广泛动员,深入查摆问题,有针对性制订整改方案,专项整改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在下一步的整改提高阶段,全市法院要继续深化对专项整改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克服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和消极厌战情绪,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到整改活动中去,深入查找问题,突出重点环节、内容和人员;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专项整改和审判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专项整改取得实效。 市委副书记于超、市人大主任郭兴中、市政协副主席顾森贤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陆洪生作工作报告。
(卢凝一 肖天存 顾生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