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执行专项整改活动,切实加强执行能力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新时期人民法院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当前人民法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现在起用半年时间,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专项整改活动的动员和部署工作,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7月5日上午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专项整改活动动员会议。会上,中院谈建中副院长宣布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意见》,中院执行局长潘桂林部署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专项整改活动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步骤。中院分管执行院长、整改办主任、整改办三个组组长、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执行局全体局领导及基层法院分管执行院长、整改办主任、执行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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