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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要” 务求实效——常州中院党组迅速研究部署执行专项整改活动
发布日期:2005-07-04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6月29日上午,常州中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传达了最高法院召开的"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了省高院公丕祥院长提出的要求,院党组成员就如何贯彻会议精神进行了讨论。最后,党组书记、院长陆洪生指出,最高院、省高院对执行条线专项整改活动相当重视,因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具体贯彻中要把握好以下五点:
    一是动员部署要细。要把这次活动的部署落到实处,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形成意见要细化、深化、具体化,力戒泛泛地动员,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动员发动。7月初,要召开全市法院分管院长、整改办主任、执行局长等人参加的座谈会,对全市法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7月中旬,对全市法院执行人员进行封闭式集中整训,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针对常州法院执行系统的实际,查摆存在的问题。8月底至9月上旬对全体执行人员重点进行封闭式培训。
    二是组织领导要强。由一把手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直接抓,并决定在全市法院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执行专项整改工作组,从执行局、办公室、监察室、教育培训处等部门抽调人员进行充实,加强督促指导工作,加强与专项整改办公室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促进全市法院执行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查摆问题要准。要有效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查摆不规范的司法行为不能面面俱到,平铺直叙,而要选准、选好突破口。通过自查、抽查方式,从来信来访、案件评查、监督、督办案件、异议审查和复议案件中认真查找,特别是异地执行环节、严重消极执行环节、款物交接环节、吃请及曲线吃请环节。
    按照最高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法院实际,在全面查摆的基础上,需重点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①中止、终结和债权凭证案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②审计、拍卖过程中不规范情形,会同司法鉴定处分析、检查不规范情形,召开中介机构座谈会,出台全市性的规范意见;③抓好执行信访环节,落实分管院长、局长接待制度和公开执行制度,重点检查领导和上级法院等机关各类批办意见的落实工作,重点关注信访和复议中反映的问题,有效解决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形成定期通报制度;④款物交接特别是法庭款物交接、审批环节的规范问题,研究落实具体规范意见;⑤严查严重消极执行问题,开展对跨年度未结执行案件和超四个月未结案件以及扣除执限案件的统一排查工作,必要时可在分析原因、责任的基础上,开展一次全市性的集中交叉指定执行活动,中院可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和挂牌督办。 
    四是整改措施要实。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讲求实效的原则,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归类,分清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区别情况,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要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确保真正解决问题,通过切实整改将所有执行活动纳入到规范、法制的轨道上来。要注意突出重点,抓好重点问题的整改,务求实效:要修订完善近年来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进一步健全以分权制约为核心的流程管理制度;研究出台全市统一的执行工作规范意见,含程序和实体两部分,以弥补司法解释的不足;适应执行工作规律性特点,加快制定全市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若干规定,树立全市执行工作一盘棋思想。
    五是执行队伍要精。要以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为关键,以提高执行能力,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目标,通过专题培训、案件质量和文书质量大评查,实行各类信访及督办案件检查通报,抓好理论研讨,组织好全国性的综合业务考试,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技能和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高素质执行队伍。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