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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基层法院各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我院正式下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基层人民法院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05-06-24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在日前召开的全市法院加强基层建设暨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市中院正式下发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基层人民法院考核办法》。这是常州中院党组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制订的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措施之一,也是此次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建章立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在于通过考核加大对基层法院各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促进各基层法院争先创优,实现全市法院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常州中院党组将基层法院各项工作纳入视线,《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包括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调研宣传信息、法院管理和装备建设六大类。
    经常州市政府批准,市中院建立了全市基层人民法院考核奖励统筹基金,从各基层人民法院每年的诉讼费中统筹3%,列入市财政帐户,作为考核、奖励和统筹应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对基层法院集体、领导个人评先、评优和评价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3%统筹费的发放。

(政治部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