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我庭干警周俊同志在下班路上,途经青果巷时,捡到钱包一只,内有身份证、银行卡、现金等贵重物品。因无法联系失主,周俊向110报警,并将该钱包交给了民警。后局前街派出所找到了失主陈小姐,失主十分感谢,通过民警了解到了周俊的手机,几次致电给他欲当面表示感谢,周俊婉言谢绝了。失主万分感动,向我院写来了一封表扬信,几经周折,才找到了这位做好事不留名的周先生。 失主陈小姐在表扬信中说到,“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周先生这种拾金不昧、做好事不留姓名、不图回报、急他人所急的精神实在是难能可贵”。周俊却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这只是我应该做的。”简单朴实的话语,正体现出了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高尚的品德和与众不同的素质,也表现出了该庭在这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闪光点。
(审判监督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