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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司法鉴定处落实最高院司法解释,规范司法鉴定对外委托工作
发布日期:2005-05-17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为了全面贯彻和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强化全市两级法院的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促进司法鉴定工作的改革,提高司法鉴定工作为审判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规范对外委托鉴定、拍卖机构的选择,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便民,中院司法鉴定处结合全市两级法院实际情况,认真借鉴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结合两级法院现有的实际条件,通过充分准备,已经全面启动了以抽签方式确定鉴定、拍卖机构。
    今后除依职权需鉴定的、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和经双方当事人选择一致的情况以外,如果双方当事人选择不一致,当事人一方放弃或一方经传唤不到场,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放弃选择的,将由司法鉴定管理部门通过计算机抽签方式从法院名册中选出鉴定、拍卖机构。

(司法鉴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