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民、法人民主法制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要求的提高,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申请日益增多。为贯彻落实去年10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提高审判监督庭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和国家法官学院于4月9日-16日在山东举办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业务培训班。中院审监庭按院里的安排派员认真参加学习了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家赔偿法实践与《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解释》、《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国家赔偿法的法理性研究及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文书制定与制作等。此次培训对人民法院今后审理国家赔偿类案件的具体工作有着较高的指导作用。
(审监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