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将中院执行业务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尤其是执行队伍的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 ,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到实处,防止执行工作中"三同"问题的回潮和反弹,近日,中院执行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本院纪检监察部门一道,对本局到外省、市执行的有关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回访,这次回访当事人的目的,就是重点了解执行干警在外出办案期间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 为了做好这次回访,首先,确定回访案件的范围,由内勤将近年来本院执行局承办人员与案件当事人一道出差到外省、市的案件全部调出,确定去年和今年的外出执行案件为这次回访的案件范围;其次,确定具体的回访案件,回访的案件中既有已结案件,也有未结在办案件,当事人中,既有私营企业,也有其它性质的企业;第三,回访对象确定为,既要有随同执行局承办人员一道出差的人员,也要有当事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会计人员;第四,回访的方式是主动上门,征求意见,了解情况,查阅当事人单位会计报销的单据、入账凭证手续等。 从回访的情况看,被回访案件的执行承办人员都能够严格执行我院关于廉洁办案的有关规定,回访中未发现执行干警有违法违纪线索及违法违纪情况。
(执行局) |